2011年2月10日星期四

“陪”在昊身边6

我喜欢他,我很清楚。跟他在一起是一种很简单的快乐,只不过我不想被约束。或许我喜欢他还不够深吧!一思及以后去哪里,做什么事都要向另一个人报告时,我就觉得不寒而栗。我可不需要有另一个妈妈管住我。

单身的另一项好处就是看到更好的对象,你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向前。虽然有这样一块猪肉算不错了,但如果有一块更美味的羊扒在面前,难道你就不会舍猪肉而取羊扒吗?

不要说我自私,所谓人不为己,天诛地灭。我的做法已经比一般女生好了。我既没拖住他,也很清楚的表示我要的对象。这是年轻人的通病,永远不懂得珍惜身边的那一个。

我对他已经很好了,至少那么就以来我没让其他男生取代他在我身边的位置。因为的确没人比他更好了。我一直没让我们的关系更进一步,是担心如果跟他一起后才发现另一块羊扒,我可不能担保我会不会变心?到头来还不是伤害了他。
只是喜欢,好像不能形容我对他的感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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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深睡不着怎么办?通宵上网咯!现在的年轻人有谁是不爱上网的?几乎没有,不过我上网只是为了打game和看别人的部落格,特别是认识的人的。了解身边的人的内心世界是很好玩的。

我最常上的一个部落格---《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》,是他的。我原本以为可以看到他阴暗的另一面,要不然来点香艳刺激的也好。不过什么都没有,只有一些平常的生活纪事,感想而已。有时我会想他是不是知道我常上他的部落格,才故意什么都不写的。但我是在一个他不知情,偶然的情况下知道的。所以他不可能知道我在看的。

显然今天多了篇特别的,题目很吸引,叫《‘陪’在昊身边》。我是不明白为什么那个陪字要加上引号,但显然这是一个很好吸引人的方式,我接着读了下去。

#从来就不是个没勇气的人,但我丧失的不只是勇气,还有信心。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着了魔,但她是特别的,或者应该说在这世上独一无二。我以为我可以就这样,什么都不在乎地陪在她身边。但是为她着迷的人越来越多,我不知道当她属于另一个人的时候我会怎样,但那不会是我想看到的。那一个巴掌印看得我心好痛,我突然想把她留住,让霈在昊身边。#

震惊,是我唯一的感觉。因为我明白了他写的文章和题目。那绝对不会是我自作多情在乱想,‘陪’指的是我,霈霈。他想把我留在身边了。有些男人已下定决心就会至死方休,我可以想象以后的日子不安宁了。夜,显得更漫长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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